案例描述
在消费者维权投诉和咨询中,曾经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在装修时,需要购买瓷砖,在网上找到佛山某装饰材料公司,进行商谈,对瓷砖进行报价。然后,就以产品促销或是优惠限期截止为由,向消费者提供一份比原报价更优惠的“代理”的报价,并提出会赠送一批瓷砖。
接着,要求消费者支付意向金,并要求消费者签署空白的代理合同书。消费者收到赠送的瓷砖后,就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代理费,并需要再原价大量购买瓷砖后,才能分批返还代理费。
专家分析
类似的情况,根据专业法律人士分析,消费者签订合同采购装修材料,但该装饰材料公司及工作人员抓住其希望有优惠的心理,诱导消费者按代理产品的形式采购,误导其签订代理产品销售合同。且签订合同过程中,在消费者未对合同条款中的空白内容确认,就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
消费警示
1、消费者应保持谨慎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
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各种合同、交易凭证等证明材料,对交易中发现的各种侵权问题或违约事实要及时向合同相对方指出,由于对方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3、案涉合同金额栏为空,但已有双方的签名盖章,导致消费者处于被动局面,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认真阅读每条合同条款,对于有空白栏的条款应补全或者删掉,避免在合同生效后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综合自各方信息;侵删)
友情链接 Links
佛山市人民政府 | 禅城区人民政府 |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 美家网 | 搜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