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新规 | 部分陶瓷、石材等建材产品将于4月1日起取消出口退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通过查看附件可以发现其涵盖范围明显更广,其主要影响还延伸至水泥、玻璃、陶瓷、石材等传统建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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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告,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的建材产品覆盖多个细分领域。

  石材及相关制品方面,涉及经加工的大理石、花岗岩、石灰石、板岩等石刻、建筑用制品,碾磨用石磨、石碾,以及各类砂轮、磨石等产品。

  水泥及混凝土制品领域,包括水泥制建筑用砖、砌块、预制构件,钢筋混凝土管,以及铁道用水泥枕等多种产品。

  玻璃及玻璃制品方面,包含光学玻璃、安全玻璃、中空玻璃、玻璃容器、玻璃器皿、玻璃纤维制品等,以及液晶显示屏基板用原板玻璃、导电玻璃等工业用玻璃产品。

  陶瓷制品类别,涵盖建筑用陶瓷砖、瓦、卫生陶瓷器具、日用陶瓷餐具、装饰用陶瓷塑像等全产业链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对于2026年4月1日及以后出口的清单内建材产品,将不再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优惠;2026年4月1日前已报关出口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仍可按原政策申请退税。


附件下载:  

取消退税受影响商品.pdf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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