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推动基础设施向低碳、节能的方向发展,对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2024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相协调;强化绿色建筑的碳减排性能要求;优化实施效果,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
2024年新修订的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指出:绿色建筑预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才进行,并要求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绿色建筑的评价不再停留在设计阶段,而更强调节能技术的实际落地和运营效果。
绿色建筑、绿色基建不仅意味着减少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也意味着适应气候变化。在近年极端天气和气象灾害频发的背景下,城市的气候适应性日益受到关注。这也体现在城市规划和治理层面。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研究所研究员倪瑜遥,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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