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收到一位消费者维权申诉,因瓷砖提货价格引发争议纠纷进行维权。后续经禅城陶协消费维权服务站联合禅城区南庄镇政府、南庄镇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南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夏陶瓷博览城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和推进下,最终促成消费者和商户的协调和解。
案件简介:
8月下旬,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收到一宗消费维权投诉,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该消费者3月中旬到佛山市某陶瓷有限公司购买瓷砖,店里业务员与消费者签订35万元《经销合同》后,口头承诺瓷砖价格进行结算。消费者与业务员签订《经销合同》 ,并支付首笔金额15万元,在消费时抵扣货款。
后续,进行一次交货后,进行二次提货。第二次提货时,结算价格与业务员在之前口头承诺的价格差异巨大。消费者要求调整合理价格清算已发货产品和退回余额,该商户不同意。消费者与商户无法达成共识。于是,消费者求助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对此事予以帮助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消费者联络了解投诉相关情况,获取相关依据、支付凭证等;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禅城区南庄镇政府、南庄镇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南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夏陶瓷博览城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和推进下,最终促成消费者和商户的协调和解。解除作废合同,协商价格进行结算和交付产品。
消费警示:
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近期频繁收到类似维权投诉,合同性质不同,合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有所差别,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也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懂之处可要求经营者解释清楚。与此同时,经营者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诚信、合法的经营者。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陶瓷行业协会,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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