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警示|消费警示:购车必须订合同 提车别急着签名

  购车答应打九折?请写到合同上。提车先要签个名?先检查清楚再决定要不要提车。日前,禅城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购车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购车时要“瞪大眼睛”,免得掉入消费陷阱。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与此同时,火爆的汽车交易市场,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在汽车消费过程中减少不愉快的消费经历,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消费警示:

  1、在决定购车前,要对销售商的经营资质进行了解,选择正规、专业的经营商;

  2、购车时要及时索要车辆合格证及购车发票,查看附件和随车资料是否齐全;

  3、签订《汽车购销合同》时,要仔细了解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别注意收车条款及相关事项,确定自己的合法权利,并妥善保管;

  4、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确保车辆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以免离店后,有些责任将无法确定,会给维权带来麻烦;当购置的车辆出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维权。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民如果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并无法协商时,可以拨打电话12345或12315向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求助或投诉。

  来源:珠江时报,佛山市消委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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